第九十三章 活捉金麒麟-《异族闯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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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风云看看仙灵儿,然后对金麒麟说道,“好,我答应你。”

    叽里呱啦,金麒麟在夜风云耳边嘀咕了一阵,夜风云点点头,惊讶的说道,“这颗如意珠居然有这样的作用,真是意外收获。”

    一根混沌丝线栓住金麒麟的脖子,丝线的另一头被夜风云递给了仙灵儿,“来,灵儿,给你只狗狗玩。”

    “呵呵,好啊。”童心大发的仙灵儿一把接过夜风云递过来的混沌丝线。不停的打量着这只不足半米长,高不过几十厘米的金麒麟,别说,还真像只长鳞片的狗狗。

    “我是瑞兽,是金麒麟,不是狗,你们简直欺人太甚。”金麒麟怒吼道。

    “欺人太甚?你是人吗?”夜风云嘿嘿笑道。

    “你,你们,”金麒麟想运用灵力化成一团金光,却突然发现自己的灵力被一股力量给禁锢了,不由大吃一惊,“你,你,你有混沌之力,你把混沌神兽怎么样了?”

    “哦,我把混沌神兽烤了,吃了,它极为不配合我,我一生气就把它烤了吃了。还挺香'的。”说着夜风云还舔舔嘴唇。

    金麒麟汗如雨下,金色的鳞片都有点变得惨白了。

    “呵呵,你不用怕,你只要乖乖听话,我就不会伤害你,还会让你做这个世界的主人,如果你不识抬举,你就会步混沌神兽的后尘,成为我千万顿晚餐之一。你好好想想。”夜风云吓唬金麒麟道。

    仙灵儿用耳语对夜风云说道,“我们这样吓唬一个瑞兽,好吗?”

    夜风云朝仙灵儿笑笑,同样耳语道“没什么不好,这样我们省下不少麻烦。”

    “你说的是真的,只要你不伤害我,我什么都听你的。”金麒麟很沮丧,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逃不出这两个人的手心,还不如顺从他们,见机行事。

    “那好吧,我们走,去找风信子他们。”夜风云说着,就和牵着金麒麟的仙灵儿一起朝紫雾区走去。

    紫雾区外,在一间简单的石屋里,胡来对婉柔道,“小姐,我知道你那样做是为了王国好,可是信不信,要是我们国家捉了金麒麟当宠物圈养起来,整个山河社稷图里都要沸腾了。这种瑞兽在任何物质世界中的象征意义都是无与伦比的。哪怕是神级妖兽见到它也要绕着走。如果我们捉了它就是和整个山河社稷图的妖兽作对,难道你觉得能逃过混沌神兽领导的妖兽的追杀吗?那只瑞兽,是当今山河社稷图大陆上唯一的一只瑞兽。如果它死了,整个世界的妖兽都会发疯。”

    婉柔心头一震,瑞兽对妖兽的重要性他虽然听说过,但是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风舞天看见婉柔那么沮丧说道,“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那瑞兽行动迅速,警觉性那么高,夜风云也不一定能捉到它,即便抓到,也不用怕混沌神兽。”

    “凤舞姑娘为什么这么说?”胡来疑惑的问道。

    “呵呵,混沌神兽已经被我们杀死了。而且还吸收了他的能量本元。”风舞天笑道。

    “什么……你说的是真的吗。不会是骗老朽吧?”胡来一脸惊愕。

    “本姑娘从不骗人,你不觉得这里的妖兽世界有些乱吗,就像一盘散沙,要不我们能这么顺利走出紫雾区吗?”

    胡来经过风舞天这么一说,才反应过来,:是啊,嗯我说今天怎么这么容易闯出紫云区,原来如此。

    “来,大家过来,我们吃些东西,休息一会,就去紫云镇,”胡来说道。

    其他人也迅速围拢上来,再看风舞天和风信子还有小矮人的目光就要比先前热切了许多,就连天水的眼神似乎也不是那么冰冷了。

    重新上路,风舞天和风信子的位置也发生了一些改变,原本的猜忌因为先前夜风云及时出手救了婉柔和天水两姐妹而消失了。再加上风舞天和海贝尔领导的小矮人精英队都展现出了不俗实力,在这个崇尚武力的世界,自然受到他们的尊重。

    胡来索性安排她们和婉柔和天水走在一起。一出紫雾区,就进入怪石嶙峋的,云雾缭绕的山涧里。

    胡来指指那座宛如一把插在地上的宝剑一般的山峰说道,“这叫剑灵山,相传是万年前,蜀山剑圣青云道长藏剑的地方,相传青云道长一生酷爱宝剑,在他有生之年寻遍天下,收集了无数传世宝剑,在他死后,为了不让他收集的宝剑成为杀人利器,就把所有宝剑封存在这里。”

    “哦,胡来前辈,那这么多年,就没有人来找寻那些宝剑吗?”

    “有啊,开始很多人来,不过都是有来无回,封印宝剑的地方有许多铭文阵法,一不小心就回粉身碎骨。渐渐的,近千年来,就很少有人敢冒险找寻了。好了,不说了,我们翻过这座剑灵山就到紫云镇了。走吧。”胡来说着,就第一个朝灵剑山走去。

    来到剑灵山山脚,风舞天和风信子抬头看去。剑灵山上到处都是风化的岩石,有的岩石如同白马昂首奋蹄,惟妙惟肖,石笋如擎天一柱,精妙绝伦,一座玉石桥似天外飞虹,蔚为奇观,小块的岩石如同顽猴独坐崖头,如神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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